(一)报名时间
北京、武汉考点:2025年10月18日-10月29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zft)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本次招聘设北京、武汉两个考点,笔试和面试均在报名考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北京和武汉考点选择1个岗位报名,两个考点同时开展考试。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报名系统未确认提交前,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上传并确认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境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时间证明。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等)。
(7)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要求专项方向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专项方向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如专项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若成绩单已有明确体现专项方向的,无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8)暂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暂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须提交《未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10)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报名时须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留学归国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须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录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通报至所在院校或单位。